第二章 土地保护
第十二条 土地保护的目的
1.保护俄罗斯联邦土地,她是生活在该土地上的各族人民的生存和活动的基础。
利用土地应当采取能够切实保护生态系统的方式,地力是农业和林业的生产资料,是进行经济活动和其他各种活动的基础。
2.保护土地的目的是:
(1)防止土地退化、污染、乱堆乱放、破坏,以及经济活动的其他不良(有害)影响;
(2)切实改善和恢复因污染、乱堆乱放、破坏和经济活动的其他不良(有害)影响而退化的土地。
第十三条 土地保护的内容
1.为了保护土地,地块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土地占有人和地块承租人,必须切实采取以下措施:
(1)保护土壤及其肥力
(2)保护土地,防止水蚀和风蚀、崩塌、淹没、沼泽化、盐渍化、干旱、板结、放射性物质和化学物质的污染、乱堆乱放生产废物和消费废物、包括生物性污染在内的污染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地退化的不良(有害)影响;
(3)保护农业用地和其他土地,防止细菌、寄生虫和受检疫的植物病虫害的传染,防止杂草丛生和小灌木、小树林疯长,以及其他恶化土地状况的现象;
(4)消除污染后果,包括生物性污染后果,以及在土地上的乱堆乱放;
(5)保持已达到的土壤改良水平;
(6)复垦被破坏的土地,恢复土壤肥力,及时地将土地纳入利用;
(7)保留肥沃的土壤,在复垦被破坏的土地工程中加以利用。
2.为了保护土地,编制联邦、区域和地方土地保护规划,其中应根据经济活动、自然条件和其他条件的特点列出必须采取的土地保护措施。
要根据生态鉴定、立法规定的卫生规范、其他规范和要求,对土地状况和规定的土地保护措施的效能进行评价。
3.在与立法规定的生态要求、卫生要求及其他要求相抵触时,禁止推广新的工艺技术、执行改良土壤和提高土壤肥力的规划。 ·
4.在实施破坏土壤层的建筑工程和开采矿产资源的工程时,应当将肥沃的土壤层剥离,用于改良贫瘠的土地。
5.为了保护人的健康和环境,俄罗斯联邦政府应当对评价土壤状况规定有害物质、有害微生物和其他污染土壤的生物物质的容许浓度标准。
为了检验土壤是否符合生态标准,应当进行土壤学、地植物学、农业化学等调查。
6.为了防止土地退化、恢复土壤肥力和被污染的土地,可以依照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的程序实行土地休耕,停止使用。
7.北极地区的驯鹿场、放牧场、季节性牧场的土地保护根据联邦法律和俄罗斯联邦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俄罗斯联邦各主体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
8.为了提高地块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土地占有人和地块承租人对保持和恢复土壤肥力、保护土地防止经济活动的不良(有害)影响的积极性,可以依照预算立法和税费立法规定的办法,对土地的保护和利用实行经济鼓励。
第十四条 对受到放射性污染和化学污染的土地的利用
1.受到放射性污染和化学污染的不能保证生产出符合立法规定要求的产品的土地,应当限制利用,将其从农业用地类划出,可以转为储备土地,停止使用。禁止在这些土地上生产和销售农产晶。
2.受到放射性污染和化学污染的土地的利用办法,建立保护地带的办法,保护这些土地上的住房、生产用建筑物、居民社会和文化、生活服务建筑物的办法,在这些土地上进行土地土壤改良和农作技术工程的办法,由俄罗斯联邦政府顾及放射性影响和化学影响的允许水平标准予以规定。
3.因其活动造成土地放射性污染和化学污染、致使土地不能按专门用途利用或导致土地质量恶化的人,应当根据本法典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全部赔偿农业和林业生产的损害及损失,并赔偿用于消除土地放射性污染和化学污染的费用,使土地恢复到适于专门用途状态的费用,或者,在土地转为储备土地、停止使用的情况下,在该土地的范围内赔偿地块所有人土地的价值
来源:考试大-建筑工程类考试责编:txl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