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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改造问题研究

来源:考试大  2009年9月9日   【考试大:我的学习乐园,我的考试专家
    3.2  西方域市规划理论的发展:对中国域市改造的启迪
    本部分首先对城市规划的实践和理论在整个20世纪的发展变化进行了总结,将重要的规划理论及其相应实践统一反映在“百年现代城市规划建设大事表”中。其次介绍了西方城市规划观的演进,—一叙述了理性综合规划观、渐进式规划观、倡导式规划观、规划的政治经济观、新自由主义规划观和后现代主义规划观的主要观点及其产生的背景、相互的关系。在以上基础上总结了中国城市改造规划应该获得的启迪:首先,要努力探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如何达成社会公正与效率的手段和方法;其次,要走出单纯由领导和技术专家决定城市规划的阶段,尝试引入更民主的公众参与、讨论和协商,形成有序的渠道和方法使个人利益的多元化在空间资源的分配上得到反映;三是,要努力寻找一种防止市场失效和政府/规划失效的宏观政治经济架构,并找到具体可行的操作方案与手段;四是为适应城市规划自身不断发展的需要,我国的规划界构成急需多元化,规划师需要掌握规划作为一种政府干预的手段以及一种有机的社会过程的许多知识和技能。
    3.3  西方城市土地利用理论的综述及其对域市改造的指导意义
    土地利用在城市改造过程中的重要性怎么强调也不过分。一个突出的例子是,可以运用城市土地的级差地租通过市场的自动调节来实现中心商业区、工业区和居住区等在空间上的优布局,而且政府也完全可以利用土地级差地租的变化来为城市改造筹集资金。西方较系统的城市土地利用理论包括20世纪20年代兴起的生态区位学派、六七十年代的经济区位学派、社会行为学派和七八十年代以来的政治经济学派。它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影响城市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政治等人文驱动力及其作用机理,极大地拓展和深化了我们对城市土地利用的空间结构模式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和理解。
    西方土地利用理论虽然至今没有形成一个综合协调的理论体系,但它所揭示的若干规律却为城市改造中如何运用土地提供了基本原则,并且指出了其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它把我们的视野和思维由单纯的空间方法引向了更为广阔和深刻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综合作用的领域。这对充分发挥土地在城市改造中的作用并规避可能产生的严重问题提供了一个直接指导。
    3.4  未来城市理论:城市改造追求的理想域市
    未来城市理论并不是一个专门的学科,而是多个学科有关城市未来发展的认识的一个综合。在总结了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规划学和城市土地利用理论等的基本研究成果和有关城市改造的认识后,再来归纳有关城市未来发展的理论认识,将会使我们更加明确城市改造终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理想城不同学科提出的未来城市发展理论,主要有信息城市、全球城、地方城市文脉城市)、山水城市、步行城市、无汽车城市、健康城市、生态城市、绿色城市以及根据可持续发展世界观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等理论。本部分对上述理论进行了认真的剖析,认为信息城市和全球城市等流行的城市理论以及地方城市理论等,并没有为人们提供解决现有城市问题的完整对策,而山水城市还有待于完善和发展,无小汽车城市和步行城市过于关注城市系统的局部问题,健康城市又可以为生态城市所包涵,生态城市既为人们提供了系统的解决现有城市问题的对策,又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生态城市目前代表了未来城市的真正发展方向和潮流。是人们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未来城市理论的研究非常明确地指出了城市改造应该追求的理想城市目标。
    4  城市改造一般:一个初步的归纳
    城市改造问题是一个涉及诸多领域的复杂问题,从任何一方对其进行深入研究,都可能面临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相关关系。这也是为什么有诸多学科的研究而至今没有出现城市改造一般理论的根本原因。限于问题的复杂性和作者研究能力的不足,本部分也不可能总结出城市改造的一般理论,只是尝试对城市改造一般作一个初步的归纳。内容包括四大块:一是城市改造的基本类型、核心内容和主要方式;二是城市改造的目标体系和评价体系;三是从狭义的城市改造概念出发,总结了不同类型的城市功能区的改造策略;四是主要围绕我国概括了处于城市化中前期阶段的国家在全球化、信息化等新形势下搞好城市改造的一般做法,这主要是从广义的城市改造概念角度进行的归纳。
    4.l  城市改造的基本类型、内容和形式
    城市改造的基本类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划分,如从城市衰退原回角度可以分为物质性衰退、功能性衰退、结构性衰退:从城市的功能分区来看,有中心商业区的改造、工业区的改造、历史文化区的改造等等。城市改造的核心内容可以归纳为城市结构(经济和社会等)的调整、城市物质损耗的补偿和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三方面内容。城市改造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基本的是重建、改建和保护这三种。本部分同时总结了城市改造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即总体建设与局部改造的关系、传统与创新的关系、短期与长期的关系、政府、企业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4.2  城市改造的目标体系与评价体系
    城市改造具有面广量大、矛盾众多的特点,传统的形体规划设计已难以担当此任,需要建立一套目标更为广泛、内涵更为丰富、执行更为灵活的系统控制规划。城市改造目标体系是城市改造规划控制系统的决策单元,它根据评价资料和城市的发展战略及其他有关信息,从整体上为城市改造制定规划目标,并根据实施情况不断对目标进行补充的修正。目标体系是整个城市改造规划控制的灵魂,它将直接决定着城市改造的方向。城市改造的目标体系可以划分为经济发展目标、环境持续目标、生活舒适目标、社会发展目标、文化保护与发展目标。
    经过多年的实践,城市改造的评价己经从事后评价延伸到事前,即这种评价贯穿城市改造的全过程。因此,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城市改造的评价可分为现状评价、规划评价和改造评价三类。现状评价主要评判旧城生活和环境质量的优劣程度。规划评价主要评判规划目标对现状的改进程度,确定改造方案的综合评定值,进行多方案的比较与优选。改造评价是对于改造以后的城市形态所进行的检测,它一方面以某一阶段的规划目标进行检验,另一方面为下一步的规划控制和改造提供新的信息。城市改造的评价体系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即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是整个评价体系的框架和基础,也是建立科学的评价方法的必要前提,分为实质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社会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体系则包括罚分制评价法、权值评价法和层次分析法等。
    4.3  城市改造策略:三种典型域市功能区的改造
    这一部分重点总结了旧居住区、中心区和历史文化区这三种城市功能区的改造策略。旧居住区可以分为有机构成型、自然衍生型和混合生长型,不同的居住区其形成机制和存在的问题均有差异,因此应该针对不同的旧居住区采取不同的整治与改造措施。现代城市的中心区具有中心性、高价性、积聚性、流通性和可达性的特点,中心区的改造与功能重构要从城市总体布局的调整和拓展以及中心区的结构调整和完善两个层面来考虑。历史文化区的保护与改造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有:另辟新区,保护古城;古城格局的保护;环境景观特色的保护;结合旅游资源开发的保护;精心城市设计。
    4.4  城市化中前期阶段城市改造二般问题:新挑战下我国的对策
    我国与其他很多发展中国家一样,城市化水平基本上处于城市化发展的中前期或中期阶段;而且,同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是在城市化的推进过程中来解决全球化、信息化和生态保护的挑战带来的新问题。因此,总结新形势下城市化中前期阶段的城市改造的一般问题,无论是对我国还是对其他发展中国家都非常有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由于讨论的是城市化中前期阶段的城市改造,因此,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广义的城市改造。我国在发展中国家具有相当的代表性,本部分主要以中国为例展开研究。
    处于城市化中前期阶段的我国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要搞好城市改造并应对新形势带来的挑战,必须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这十个方面的工作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也具有一般性;一、建设若干个(国际性)城市;二、重视城市连绵区的建设;三、构建大都市地区行政体制:四、鼓励和推动城市化进程:五、正视郊区化现象,逐步完善城区发展政策;六、加快城市间快速通道网建设;七、加强城镇体系规划的宏观调控;八、分区制定城市化发展策略;九、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正确处理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十、建设与国力相匹配的国家城市体系。
    5  城市改造的组织与实施:系统观点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城市改造历来是一项复杂、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改造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展开,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新时期的城市改造无论在其内容、方式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不仅面临着过去大量存在的物质性老化问题,而且交织着城市结构性和功能性衰退。因此,几乎任何一个城市都面临着城市改造的压力。但是,在新时期里,城市改造已不仅仅是一个局部性改造问题,而是如何提高整体机能问题,其工作重点从总体上应面向调整产业结构、完善交通与通讯等基础设施、保护历史文化环境、完善社区结构等长远的、全局性的目标。这样看来,如何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城市改造,便成为摆在实际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也是理论工作者所面临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
    城市改造的一个核心环节是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在这一章里,笔者围绕城市规划问题展开论述,就与城市规划有关的方面进行系统分析,特别是城市规划体系和城市规划核心法等,以期能对我国城市改造中相关问题的改进提供参考。
    5.l  城市改造的系统规划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源自苏联模式,城市规划学科基本上还是建筑学的组成部分。此后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和变迁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规划界对编制城市规划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思想逐步解放,观念逐步更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现行规划编制体系仍显得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问题集中体现在对城市规划本质特征的认识上还没有完全突破计划经济模式和狭义建筑学传统的局限。
    基于对现行城市规划的反思,可以看出,城市规划新框架的建构,必须为城镇的发展提供长远的、全局的战略目标和蓝图,同时也必须从规划实施管理的角度出发,为城市的宏观控制和日常管理提供法定依据,规划必须具备原则指导下的应变能力,对于不同规模、不同类别、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能够区别对待。
    城市改造的系统规划可以分为规划编制和图则制定两大部分。规划编制应该分基本系列和非基本系列;图则制定可以分法定图则和工作图则。规划编制是图则制定的依据,是图则的技术支撑;图则是规划的法律表现形式,是规划意图的法律化,为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提供直接依据。
    5.2  城市规划体系
    任何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城市规划体系,这是进行城市改造建设的基础。城市规划体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规划法规体系、规划行政体系和规划运作体系。城市规划体系构成了开展城市改造的制度框架和组织结构。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自己完整的城市规划体系。各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不尽相同,因为城市规划体系受到了各国资源条件、社会发展状况、经济发展阶段、历史文化传统等的影响。
    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还很不成熟,在城市规划的法规体系、行政体系和动作体系上都还很不完善,特别是其中传统的总体与地方二级规划制度已经很适应现代城市改造更新的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建立起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城市规划体系,是一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
    5.3  我国的探索:深圳五层次城市规划
    近十年来我国城市的发展速度很快,城市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将会日益突出;城市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也会日益突出。因此,要求城市规划体系健全制度、健全职能、健全机构、增加新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将城市真正建成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发展中心。
    1997 年,深圳市通过对90年代以来深圳城市规划探索的总结,根据深圳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借鉴香港地区城市规划的成功经验,制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草案)》,初步确立了以市场为管理导向、以规划立法为丰要手段、以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程序化和法制化为基本目标的五层次规划结构。深圳市的五层次规划体系,是一种严谨的规划结构的探索,为深圳市的城市改造和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为我国建立更为科学的城市规划体系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5.4  城市规划核心法的国际比较
    规划法规体系是一国或地区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城市规划核心法在城市规划体系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研究各国城市规划核心法对建立和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大有种益。
    1874年瑞典制订的《城市规划法》是目前所能查阅到的早一部《城市规划法》,它开创了城市规划核心法的先例。120多年来,各国的城市规划核心法的发展不仅打上了各自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的烙印,也反映也世界现代城市规划发展历史各个阶段上的波折和思想演进。
    通过对21个国家和地区的城市规划核心法的发展演进过程进行比较研究之后,我们可以发现,虽然这些核心法的名称受其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的影响而各有不同,但它们有其共同的基本特征,即在一个国家的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中发挥着核心主干的作用。
    5.5  城市改造规划控制体系
    城市改造规划的控制体系的作用就在于使城市改造规划目标“转译”为规划控制的管理语言,将城市改造规划纳入到管理决策的程序中,从而为规划成为可操作系统提供可能。可以说城市改造中的控制体系在整个城市改造规划中起着双重的作用,从规划全过程来看,它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从规划实施管理来看,它又起到加强城市改造规划与规划管理街接的作用。
    控制体系的内在构成是规划控制体系建立的基础。从城市规划管理的角度来看,任何城市建设活动,不管是综合开发还是个体建设,其内在构成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土地使用、设施配套、建筑建造、行为活动。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基本概括了城市开发建设活动的主要作业,因此,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改造建设项目的营建控制一般也是围绕这四个方面来展开的,本着有效进行规划控制的原则,针对不同用地、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采取多手段的控制方式和制定多层次的控制深度。控制内容的选取、控制方式的采用以及控制深度的制定都受到多种因素的支配,并直接影响规划控制的效果。
    6  城市改造的组织与实施:过程观点
    城市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城市规划是实现城市改造的重要技术手段。从工作进程来看,城市改造过程的一个核心环节是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城市规划的实施,本章将对这一环节作重点介绍。在整个城市改造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城市改造资金的筹集、如何让公众更多地参与城市改造、建立高效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政府如何采取政策支持城市改造等是四个重要的问题,也是其中的难点所在,这一章将依次研究。
    6.l  城市改造规划的编制
    上一章介绍了城市改造系统规划的结构,这一节讨论城市规划的具体编制问题。由各个城市的政治、经济、资源和社会状况各不相同,城市定位不一样,发展目标也不一样,故而编制城市规划的过程并不完全一样。一般而言,城市改造规划的编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与正式编制阶段。编制城市改造规划的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城市规划的立项和城市规划的研究阶段。城市规划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决定开展城市规划,并对有关因素进行前期的调研,如对城市规划目标地区范围的政治、经济、资源和社会状况进行研究分析等。本文详细介绍城市规划的具体编制过程,对于初期准备工作不作深入研究。
    6.2  城市规划方案的评估及标准
    编制城市规划方案过程中,所提出的初方案往往不是一个,而是要从多个方案中评选出其中更优的,这必然涉及到规划评估问题。
    W.C. Baer(1997)总结了5种规划方案评估的类型:规划方案评价、规划方案分析评估、规划方案比较评估、规划影响后期评估和规划过程报考评估。对于规划方案评估标准来说,不存在某种固定的模式,不同的规划观念可以通过所采用的标准得到阐释。Baer还指出,规划评估标准不是固定的,现有的标准对使用者仅仅起到参考和建议的作用。他还强调,规划师在制定规划方案时应自己设计制定标准,而不是不假思索地接受来自上级或外界的标准。Baer所整理的一套规划过程报考评估标准包含8个方面的内容。
    6.3  城市改造规划的实施
    城市规划的实施是城市改造中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一个领起来非常困难的环节。而且许多国家和地区中的城市规划都轻视这一环节。城市规划本身就是一种关于未来物质环境建设的政策陈述(而且应该首先是这样的陈述)。城市规划的综合性和对城市发展的指导作用决定了城市规划是城市某一方面的公共政策的基本内容,也是形成所有第二层次政策的基础。应当清楚的是,城市规划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定文本,是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加利福尼亚州的《规划、区划和开发法》(Planning,Zoning  and  Development  Laws)对实施总体规划的手段和工具做了具体的阐述,认为引导城市规划实施的手段基本上可以分为3大类。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所涉及到的主要政策是指为了保证城市总体规划能够得到全面实施而制定的各类政策的总和,因此,这类政策涉及到城市的各个方面。
    6.4  城市改造项目资金的筹集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改造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就是资金的匮乏。由于过去的政策偏差,忽视了城市房地产的价值,政府在城市房地产方面的收益多年处于冻结休眠状态,潜在的土地级差效益未能充分地发挥出来。城市建设除了国家极其微薄的拨款外,没有任何可靠的属于自己的财政收入来源,因而在城市改造方面显得无能为力。
    改革开放以来,建立市场经济,彻底摆脱了我们自己身上的禁锢,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屋商品化,推动了房地产市场发展,并使之在流通中开辟了可靠的收入来源,从而使城市建设能够实现“增加上地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大土地收益——增加土地投入”的良性循环。近年来,各地不懈探索。不断创新,结合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尝试,使筹资方法和融资体制呈现多样化、多元化,对全面启动城市改造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文从地方财政预算资金直接拨款、土地有偿使用及其他筹资手段三个方面对城市改造资金筹集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6.5  城市改造的公众参与问题
    从目前现实状况看,不少地方倾注全力广开渠道筹措资金,却往往忽视了“社会参与者”的诀定性作用。实际上,旧城改造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住户安置、改造计划的执行、日后的维护管理等诸多方面,均与市民的产权和生活居住权密切相关。而且,随着市民维护自身权利意识的加强,市民亦迫切需要参与到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改造之中。说到底,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规划者和决策者,同时又是发展的参与者和实践者,人是一切发展的终目标,其他发展都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或机会。
    公众参与不是一种公众对城市规划结果的被动了解和接受,而是对城市改造过程的主动参与,同时也是一种观念和思想的交流和整合的过程。
来源:考试大-建筑工程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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