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水库大坝工程施工,发包人与投标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合同价为2000万元;若遇物价变动,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占工程价款的35%,水泥占23%,钢材占12%,石料占8%,砂料占7%,不调值费用占15%;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预付款,当工程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60%时,开始从超过部分的工程结算款中按60%抵扣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每月月中预支半月工程款。其中第一坝段土方填筑工程合同单价中的直接费为7.5元/m³(不含碾压,下同)。列入合同文件的投标辅助资料表(见下表)中所示内容。

工程开工后,发包人变更了招标文件中拟定的第一坝段取土区。新取土区的土质为黏土,自然湿密度1900kg/m³,用锹开挖时需用力加脚踩。取土区变更后,施工运距由500m增加到1500m。
【问题】
1.工程预付款和起扣点是多少?
2.当工程完成合同70%后,正好遇上国家采取积极财政政策,导致水泥、钢材涨价。其中,水泥价格增长20%,钢材价格增长15%,试问承包商可索赔价款多少?合同实际价款为多少?
3.第一坝段取土区变更后,其土方填筑工程单价调整适用的原则是什么?
4.判断第一坝段新取土区土的级别,简要分析并计算新的土方填筑工程单价(单位:元/m³,有小数点的,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1)预付款=2000x20%=400(万元)
(2)起扣点=2000×60%=1200(万元)
2.当工程完成合同70%后,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为2000×(1—70%)=600(万元)。
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际结算款=600×(0.15+35%×1+23%×1.2+12%×1.15+8%×1+7%×1)=638.4(万元)。
可索赔价款=638.4—600=38.4(万元)。
合同实际价款=2000+38.4=2038.4(万元)。
3.因投标辅助资料中有类似项目,所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作为单价调整的基础。
4.(1)新取土区土的级别为Ⅲ级。
(2)第一坝段填筑应以1m³挖掘机配自卸汽车的单价为基础变更估计。因为运距超过500m后,2.75m³铲运机施工方案不经济;运距超过1km时,挖掘机配自卸车的施工方案经济合理。
第一坝段的填筑单价为(8.7+10.8)/2×1.34=13.07(元/m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