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水库溢洪道加固工程,控制段共3孔,每孔净宽8.0m。加固方案为:底板顶面增浇20cm厚混凝土,闸墩外包15cm厚混凝土,拆除重建排架、启闭机房、公路桥及下游消能防冲设施。
溢洪道加固施工时,在铺盖上游填筑土围堰断流施工,围堰断面如图所示。随着汛期临近,堰前水位不断上升,某天突然发现堰后有大面积管涌群,施工单位为防止事故发生,及时就近挖取黏性土进行封堵,随后上游水位继续上涨,封堵失败,围堰决口,导致刚浇筑的溢洪道底板、下游消能防冲设施被冲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0万元。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制订处理方案,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对事故进行了处理,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对工程使用寿命影响不大。

【问题】
1.本工程事故发生前施工单位对管涌群采取的处理措施有何不妥?并简要说明本工程管涌的抢护原则和正确抢护措施。
2.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哪几类?并指出本工程质量事故类别。
3.根据质量事故类别,指出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在方案制订的组织和报批程序方面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4.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7号),说明背景资料中“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内容。
1.本工程事故发生前施工单位对管涌群采取的处理措施的不妥之处:施工单位采用黏性土对管涌群进行封堵。本工程管涌的抢护原则:制止涌水带砂,而留有渗水出路。本工程的正确抢护措施:用透水性较好的砂、石、土工织物、梢料等反滤材料在管涌群出口处进行压盖。
2.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本工程质量事故类别为较大质量事故。
3.根据质量事故类别,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在方案制订的组织和报批程序方面的不妥之处: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制订处理方案,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正确做法: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制定工程处理方案,征求事故调查组意见,并报经事故调查单位同意后实施。
4.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7号),“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