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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公布(7月7日起)

来源:江苏建设人才网 2021-07-05 14:59:40

江苏建设人才网发布《省直报名点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1年江苏省直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9∶00~7月16日16∶00,网上缴费时间:7月8日~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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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报名点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报考人员:

为做好省直报名点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9月11日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备有草稿纸供报考人员使用,考后收回。报考人员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入座,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

(二)免二科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五)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严格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六)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前审查/考前抽查→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考后审查→结果公示的组织形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平台及时间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1年7月7日9:00~7月16日16:00。报名平台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

2. 报名照片

对于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3. 告知承诺制

本项考试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http://link.233.com/28357/promise.html)中的政策规定、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其中,《办事指南》(http://link.233.com/28357/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明确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4. 报考流程

选择省直报名点的报考人员请在“选择省份”界面选择江苏省,并在“选择地市”下拉框右侧黑色三角,选择“江苏省省直”。

(1)首次报考人员需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注册信息提交 24小时后,可查看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情况。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往年已注册过的报考人员,登录网报系统后完善注册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24小时后查看在线核验结果,并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1)中后续流程完成操作。

(3)报考人员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系统提示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考试报考条件,签署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并提交。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考前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备考前抽查或考后审查。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对应报考条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评聘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备考前审查。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5)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未通过在线身份信息核验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省直报名点报考人员,须联系我中心进行处理。

5. 属地化管理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前审查/考前抽查

省直报名点对2021年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省直点报考人员进行考前审查,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考前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全部科目成绩均合格后直接列入符合发证资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不再进行考后审查。

省直报名点对2021年选择告知承诺制的省直点报考人员进行考前抽查,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7月8日~19日。未选择考前承诺制且通过考前审查的报告人员,及选择考前承诺制且抽查结果无误或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6日~9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审查

1. 审查对象。报名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且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应试人员。

2. 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index.html)将于2021年12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省人事考试机构将在2022年1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link.233.com/21137/bas)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3. 上传补充材料。需要补传材料的审查对象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link.233.com/21137/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六)结果公示

1. 公示平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0112/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所有符合发证资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 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考后省直报名点审查对象如对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我中心受理省直报名点审查对象陈述和申辩并在复核后作出答复。

3. 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link.233.com/21137/bas)自行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七、收费事项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

八、其他事项

1. 疫情防控。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http://link.233.com/10112/art/2020/12/17/art_57268_9607120.html),按照要求操作。

2.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3.考试教材。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试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试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九、咨询电话:

1. 省直报名点政策咨询电话:025-51868911。

2.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7901800

3. 其他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ink.233.com/10112),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

附件:

1.省直报名点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2. 专业对照表

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21年7月5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13617/swhyFront/InfoDetail/?infoid=0dc8f623-374a-491c-8c8e-8ba7db97633a&categoryNum=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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