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学习笔记

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2月18日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由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在土地有形市场中进行。
    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源:www.examda.com
    四、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有计划的进行。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五、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等管理部门拟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由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当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产业政策及土地市场状况等因素集体决策。出让底价应当保密。
    七、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20个工作日发布出让公告。 来源:考
    八、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不得向受让人收取公布费用。
    九、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十、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十一、投标人和竞买人实施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投标、竞买资格或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标人或竞得人未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出让金等有关价款的,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大网校2010年一级建造师课程火热招生中!!!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试大一级建造师站  一级建造师免费题库  一级建造师论坛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一级建造师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