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科目第一章第三节的内容,学完这一知识点后,建议大家通过大量试题练习来巩固,如此方能在考场上稳操胜券,避免丢分!

一建《法规》章节题练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2、某施工企业申请发明专利。于2018年5月26日以挂号信寄出申请文件。同年6月6日,国家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根据施工企业的请求,国家专利局于同年10月8日将其申请予以公布。经过实质审查后,国家专利局于2019年4月10日作出授予施工企业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该施工企业的发明专利权自()起生效。
A.2018年5月26日
B.2019年4月10日
C.2018年6月6日
D.2018年10月8日
注意: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计算。因为专利申请期限较长,故从该申请日起至公告授权以前,申请人的权利也会受到“临时保护”,它确定了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在有相同内容的多个申请时,申请的先后决定了专利权授予谁。注意仔细审题,题干问的是专利权的生效日期,而不是专利权受保护的期限。

3、下列事项中,可以申请专利的是( )。
A.施工企业的名称或标志
B.施工企业编制的投标文件
C.施工企业开发的计算机软件
D.施工企业发明的新技术
选项B、C错误:作品并非“发明创造”,受著作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