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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发生该办法第6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设计原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来源:233网校 2025-04-08 17:40:12

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发生该办法第6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设计原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A.项目负责人责令停止执业2年

B.项目负责人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

C.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D.项目负责人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发生本办法第6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1)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2)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4)向社会公布曝光。

A选项:为责令停止执业1年。

B选项只有在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下才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并5年内不予注册。

D选项:只有在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下才会终身不予注册,不是所有重大质量事故都会导致终身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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