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设计费为80万元人民币。甲方向乙方支付16万元人民币定金。合同订立后,甲方实际向乙方支付了10万元人民币定金,乙方收取定金后拒不履行合同,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万元人民币。
A.10
B.16
C.20
D.32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因此,乙方收取定金后拒不履行合同时应返还给甲方10万元×2=20万元。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设计费为80万元人民币。甲方向乙方支付16万元人民币定金。合同订立后,甲方实际向乙方支付了10万元人民币定金,乙方收取定金后拒不履行合同,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万元人民币。
A.10
B.16
C.20
D.32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因此,乙方收取定金后拒不履行合同时应返还给甲方10万元×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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