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件定作合同总价款100万元,施工企业向预制件厂支付定金50万元。预制件厂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共计返还()万元。
A.50
B.100
C.70
D.150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法律只承认20万元定金,超额的30万元不属于定金(通常认为按不当得利处理),即应返还20×2+30=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