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A.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B.投标报价明显高于成本
C.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一切情形
D.投标联合体已经提交了共同投标协议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B选项: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才会被否决,或者明显低于成本价,(投标报价一般都是高于成本的,承包人也要赚钱的)
C选项: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则不在此列
D选项:投标联合体已经提交了共同投标协议,则不能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