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议与解决问题的方法
3.1 普及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知识,加强建设管理队伍建设
搞好黄河基本建设工作,人是第一位的因素。通过培训班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普及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知识,提高各级人员的建设管理水平,对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优质、高效、全面完成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建设管理者熟悉掌握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知识,提高对三项制度的认识,才能在工作中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给予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公开、合理、公正地处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风险。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培养充实防洪工程建设管理队伍,并结合黄河防洪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工程建设管理实用手册”,用以规范、指导基层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工作,以确保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3.2 强化项目法人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中心地位
强化项目法人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中心地位,赋予项目法人充分的组织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可以使项目法人更自觉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责任制的约束,从而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承包、工程监督和管理落到实处,并能自主选择有能力、有实力、讲信誉的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使工程达到最优。主管部门也有更大的精力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加强宏观调控、搞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发布信息和提供服务,建立为建设项目和项目法人服务的咨询服务体系和建筑市场体系,为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建议主管部门改变行政职能运行机制,在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中,按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给予建设单位充分授权;用合同形式来明确项目法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对项目法人代表也应用经营目标管理合同的形式来明确责权利。借助合同来建立一套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
3.3 进一步加强防洪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工作是防洪工程建设的基础,也是工程建设能否实施的关键。建议按照近期黄河治理的重点和投资方向选择项目,及早安排设计及设计经费,保证设计周期,并实行设计质量责任制度,提高设计深度和设计质量。同时取消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施工详设阶段,将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阶段予以合并,一步到位,减少重复工作。其次,应提早安排工程项目建设计划,使建设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工程建设的迁占赔偿等前期工作。三是加强政策调研,对工程占地“造地补偿费”问题或明确政策给予减免或增加预算投资,并适当提高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迁占赔偿标准,为建设单位顺利做好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创造条件。
3.4 加强对监理工程师工作的监督检查
由于目前社会上具备一定资质的监理单位和具有资格的监理人员还不多,还未形成一支独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队伍,还存在监理力量不足和人员素质不高、监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项目法人应在对监理工程师充分放权的同时,加强对监理工程师工作的监督检查,以确保监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作用。
4.结语
综上所述,黄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三项制度的实施,对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外部环境条件的影响及自身因素的制约,目前黄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项制度改革仍处于初级阶段。要改善现状,必须充实并提高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理论水平,强化项目法人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中心地位,赋予项目法人以充分的组织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自主权,研究解决好制约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加强对监理工程师工作的监督检查。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的防洪工程建设中,使三项制度改革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