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2026年9月12日-13日举行,现就考试需要注意的事项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6年9月4日9:00至9月13日24:00.届时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6788),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二、掌握时间别迟到应试人员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学校。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三、考试物品须带齐
请持纸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有序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必带的文具有: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禁带物品看清楚
本次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闹铃和电源后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特别提示: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智能眼镜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不得在准考证上记录考试试题或答案等信息。
五、诚信考试必遵循
要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考试中,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严防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六、遵守纪律勿违规
配合监考人员做好安检,有序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安排,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如违反考试纪律,事实认定清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处理。
七、特殊情况助力办
应试人员如有肢体受伤、孕妇等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将视具体情况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帮助。

八、参考扫码看指南
请应试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仔细阅读《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应试人员参考指南》。

九、考点服务刷随行
考试期间,请考生扫描“考点随行码”,即可便捷查询各考点地理位置、出行交通路线、车辆入校规定、校内就餐地点等服务信息,提前做好赴考各项准备(本次考试考点入口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信息为准)。

原文标题: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应试人员考前温馨提示
原文来源:沈阳市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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