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标过程中如何处理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
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常见的现象。这些细微偏差通常不会对投标的整体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但需要在评标过程中进行适当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在处理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细微偏差的定义: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中存在的一些非实质性错误或遗漏,如笔误、计算错误等。
2. 处理方式:
要求投标人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材料。
自行修正:评标委员会可以在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前提下,自行修正细微偏差。
忽略不计:如果细微偏差对评标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评标委员会可以选择忽略不计。
需要注意的是,评标委员会在处理细微偏差时,必须保持客观、公正,确保所有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竞争。此外,评标委员会还应当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以备后续审查。
通过合理处理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建设工程评标
1、下列情形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A.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B.投标报价明显高于成本
C.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一切情形
D.投标联合体已经提交了共同投标协议
2、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明显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 )。
A.暗示或诱导投标人澄清、说明
B.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C.可要求投标人作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D.可以直接否决其投标
3、下列情形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的投标有()。
A.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B.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C.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
D.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E.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字,也未经投标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