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取消的相关新闻

关于天津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现将天津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天津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办理有关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项注册业务。三、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

来源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10-11

关于陕西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停止办理有关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项注册业务。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

来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9-19

关于浙江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5日起取消浙江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持有浙江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9-17

关于重庆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重庆市范围内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

来源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09-12

关于安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按照《关于取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要求,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取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再办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项注册业

来源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9-06

关于广东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可知,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及广东省历年二级建造师考务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

关于福建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关于福建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详情如下: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二、自本通知印发

来源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08-20

关于江苏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江苏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

来源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8-19

关于北京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

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08-19

关于黑龙江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2019年8月16日发布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不得在我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

来源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08-19

关于四川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自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8-13

吉林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得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吉林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再允许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工程

来源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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