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二级建造师 > 试题答案

关于不安抗辩的说法,正确的是()。

来源:233网校 2025-05-23 10:43:43

关于不安抗辩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不安抗辩可以存在于单务合同之中

C.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D.当事人中止履约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选项A错误,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选项B错误,抗辩权主要体现于双务合同中,即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履行义务。 选项C错误,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选项D正确,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