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涵盖各科目重点,适合考前快速复习,强化记忆,便于携带。
2026年《期货法律法规》冲关狂记10页纸
【考点1】持仓量,即期货投资者正在持有的尚未对冲平仓,也没有到期进行实物交割的期
货合约的数量。
【考点2】我国期货市场的结算模式分为全员结算制和分级结算制两种。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
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结算会员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
格,非结算会员不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结算会员
对非结算会员(交易会员)结算,非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结算。结算会员由交易结算会员、
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组成。
【考点3】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属于会员所有,除按规定用于交易结算外,严
禁挪作他用。
【考点4】设立、变更和解散期货交易所,应当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因此,其他国家部委、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均无权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
动。
【考点5】期货业协会实行强制入会和自愿入会相结合。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加入期货业协
会,即强制入会。对于从事期货市场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期货服务机构,因其
已有各自的行业协会进行管理,他们可以自愿加入期货业协会,即自愿入会。
【考点6】结算担保金制度是实行会员分级结算的期货交易所特有的一种风险控制制度。
【考点7】当自身利益或者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时,期
货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客户进行披露,并且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的原则。
【考点8】理事会是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执行会员大
会决议。
【考点9】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副总经
理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任免或者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经理是当然理事。
【考点10】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传递客户交易指令。
【考点11】期货公司终止境内分支机构的,应当先行妥善处理该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
分支机构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
【考点12】期货公司应当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期货保证金账户,应当将客户的保证金
与期货公司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分别管理,除依据客户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为客户交存保
证金、支付手续费、税款等,严禁将客户交纳的保证金挪作他用。
【考点13】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
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期货公司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考点14】期货公司股东、董事不得违反公司规定的程序,越过董事会直接向首席风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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