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中心 > 期货从业 > 期货法律法规 > 2026年《期货法律法规》临考预测!考前预测30点(新教材版).pdf

2026年《期货法律法规》临考预测!考前预测30点(新教材版).pdf

1.17MB 下载数:262 更新时间:2026-07-13

简介:

押考点,内容是 “考什么” ,基于历年考试趋势和专家分析; 预测本次考试可能出现的30个考点,帮助考生最后冲刺。帮助考生做最后的内容聚焦。

  • 2026年《期货法律法规》临考预测!考前预测30点(新教材版).pdf-图片1

    2026年《期货法律法规》临考预测!考前预测30点

    1、1990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

    机制,成为新中国第一家商品期货交易场所。不久,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上海金属交易所、上

    海粮油商品交易所等期货交易所也宣告成立。1992年9月,我国第一家期货公司广东万通期货公司成

    立。1992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2、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的重要意义: (1)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是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内在要求;

    (2)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

    (3)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是通过期货市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客观需要。

    3、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2)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

    (3)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资产;

    (4)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中国期货业协会应当自对期货从业人员作出纪律惩戒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及其有关派出机构报告,并及时在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公示。期货从业人员受到机构处分,

    或者从事的期货业务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理的,机构应当在作出处分决定、知悉或者应

    当知悉该期货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理事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报告。

    5、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符合期货从业人员条件并具备从事期货业务所需的专业能

    力。具有从事期货业务10年以上经验或者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8年以上的人员,担任期

    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具有期货等金融或者法

    律、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担任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事

    除期货以外的其他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的年限可以放宽1年。

    6、在期货监管机构、自律机构以及其他承担期货监管职能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8年以上的人员,

    担任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视为符合期货从业人员条件。

    7、首席风险官开展工作应当制作并保留工作底稿和工作记录,真实、充分地反映其履行职

    233网校(www.233.com):面向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金融经济、社工等考证人群

    提供视频课程+AI智能题库+品质教辅+答疑带学+报考指导“五位一体”的一站式考试培训服务。

    1 / 7

查看全文,请先下载后再阅读

*本资料内容来自233网校,仅供学习使用,严禁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