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仅以期货头寸盈亏评价套期保值效果是片面的。套期保值本质是风险对冲,目的是降低价格风险对企业经营活动影响,实现稳健经营,应将期货头寸盈亏与现货盈亏作为整体评价。
实际中,期货与现货价格变动幅度常不一致。比如卖出套期保值时,现货价格下跌幅度小于期货价格下跌幅度,期货市场亏损但现货市场盈利,整体可能仍实现风险对冲和稳定经营。若仅看期货亏损就认定套期保值失败,忽略现货盈利,会得出错误结论。
套期保值是为规避价格不利变动风险,不是追求投机收益。企业参与套期保值放弃了价格有利变动时获取投机性收益机会。如企业卖出套期保值后,价格上涨,期货亏损但避免了价格下跌可能带来的更大损失,从整体和长期看,达到了稳定经营目的,不能因期货亏损否定套期保值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