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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诉考前背诵考点(1):刑诉法基础理论

来源:233网校 2020-09-16 09:47:00

一、诉讼主体

概念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诉讼主体

1、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保部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中国海警局、检察院、法院(8 个) 

2、直接影响诉讼的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6 个) 

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自诉案件:自诉人、被告人 

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

3、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6 个) 

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注意:专门机关的人和专家辅助人、见证人、保证人、近亲属不是诉讼参与人

二、诉讼职能

概念诉讼理论通说认为, 刑事诉讼有三种基本职能, 即控诉、辩护和审判,称之为 “三职能说”。

诉讼职能
控诉:向法院起诉并出庭支持控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应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由代表国家行使控诉职能的检察机关和自诉人行使,被害人则在公诉案件中承担辅助性的控诉职能。
辩护:提出对被控诉人有利的事实和理由,维护被控诉人的合法权益,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人协助行使。
审理:通过审理确定被告人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和应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 种刑罚,由法院行使。

三、诉讼阶段

诉讼阶段我国的刑事诉讼划分为立案、 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阶段。划分标准:各个阶段的直接任务、参加诉讼的机关和个人的构成、诉讼行为的方式、诉讼法律关系、诉讼的总结性文书
不同诉讼阶段法律关系 起诉阶段体现为犯罪嫌疑人和检察机关的双方关系, 在诉讼构造上没有独立的第三方的介入,而在审判阶段, 则体现为法官居中裁判,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三方关系
不同诉讼阶段的总结性文书

①立案阶段的总结性文书是立案决定书和不立案决定书;

②侦查阶段的总结性文书是起诉(不起诉)意见书和撤销案件决定书;

③起诉阶段的总结性文书为起诉书和不起诉决定书, 

④审判活动的总结性文书为判决书裁定书等。

四、诉讼构造

刑事诉讼的构造就是控诉、辩护、审判三方的地位和相互间的关系

弹劾式诉讼原始社会,国家未形成
纠问式诉讼封建时期
职权主义诉讼

(1)职权主义诉讼将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2)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基本特征:

①法官居于中心地位;

②控辩双方的积极性受到抑制:

③法官掌握程序控制权。

优点:有利于发挥法官的专业知识; 

弊端:抑制了控辩双方的对抗,法官可能会滥用权力

当事人主义诉讼

(1)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 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适用于程序上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

(2)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的基本特征:

①法官消极中立;

②控辩双方积 极主动和平等对抗;

③控辩双方共同控制法庭审理的进程。

混合式诉讼日本“战后”在职权主义背景下大量吸收当事人主义因素,从而形成 了以当事人主义为主,以职权主义为补充的混合式诉讼结构

五、刑诉法与刑法的关系

1、工具价值

2、独立价值

做题技巧】看刑诉程序是否影响到定罪量刑

配套练习

下列哪些表述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

A.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若干证据规则来规范证据的收集

B.刑事诉讼程序能够影响刑事实体法的实现

C.刑事诉讼法设计了整套的程序以减免刑事实体法的误差

D.刑事诉讼法本身体现的民主与法治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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