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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犯诈骗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8年有期徒刑,被告汪某不服提起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重新审理,对汪某所犯盗窃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诈骗不追究,检察院抗诉。正确的是 ( )

来源:233网校 2022-09-21 10:33:59

汪某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犯诈骗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8年有期徒刑,被告汪某不服提起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重新审理,对汪某所犯盗窃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诈骗不追究,检察院抗诉。正确的是 ( )

A.判盗窃6年违反了上诉不加刑

B.因为上诉不加刑所以诈骗罪不得超过5年

C.抗诉后再到二审盗窃和诈骗合并执行改判不得重于8年

D.发回重审,对盗窃罪的判决不得重于一审盗窃罪的5年 ​

参考答案:答案:C
参考解析:解析:《刑诉法解释》第403条: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且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对前款规定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对上诉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改判为重于原审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处的刑罚。A项、D项错误,在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和对刑罚执行不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允许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这并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B项错误、C项正确,检察院抗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改判为重于原审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处的刑罚,只要总和量刑不重于第一次判处的刑罚且对刑罚执行不产生不利影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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