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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考行政法高频考点:行政行为三步曲之行政许可

作者:233网校 2019-09-12 09:49:00
导读:行政许可是法考行政法中的重要章节,主要考点有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和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等。关于行政许可,你需要的,都在这里了!

/ 01 /

行政许可实施的一般程序

申请与受理

1.申请人可委托代理人申请,但应本人亲自到场的除外
2.申请应当以书面方式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4.行政机关提供格式文本
一律不得收费
5.行政机关无论是否受理申请都应出具
书面凭证 
6.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场或在
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视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1.实质内容的,审查,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2.能当场作出决定则当场作出
3.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
(1)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决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统一办理、联合办理的,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决定,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
(3)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另算
4.准许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内颁发许可证、标签、印章,公众有权查阅。

变更与延续

1.需延续的应在许可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申请,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2.行政机关应在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决定,逾期视为准予延续

【教你一招】准予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不予许可的决定无须公开。

/ 02 /

行政许可实施的听证程序

听证的启动

 

依职权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依申请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内组织听证

听证的举行

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
2.与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及之前参与许可审查的工作人员不能担任听证程序的主持人
3.听证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

听证的笔录

1.听证程序应当制作笔录,并有听证参加人签字或盖章
2.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许可决定(案卷排他原则)

【教你一招】之前参加过许可审查的工作人员只是不能担任听证程序的主持人,并不意味着其无法参加听证会。

/ 03 /

行政许可实施的特别程序

特许

通过拍卖、竞争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决定

认可

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考前培训和指定教材、助考资料

核准

受理申请5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不需进一步分析的应当当场许可

登记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登记

其他

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原则上行政机关应根据受理申请的顺序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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