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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4)

来源:233网校 2022-11-26 00:00:01

为适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考试试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所以法考回忆版真题是非常具有参考价值的备考资料,一起来完成今日的法考回忆版真题答案刷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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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下列关于唐律中公罪和私罪说法正确的是?

A、缘公事致罪就是公罪

B、“公罪”处刑从重

C、“私罪”处刑从轻

D、不缘公事,私自犯者是私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唐律中区分公、私罪的原则,为基础考点。唐律规定官吏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为公罪;不缘公事,私自犯者,或虽缘公事,意涉阿曲的为私罪。公罪处刑从轻,私罪处刑从重。因此A选项过于绝对,错误。B选项错在“从重”。C选项错在“从轻”,D选项表述正确,故答案为D。本题答案为D。

17、甲乙两国都是联合国会员国,现因领土争端,甲国欲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如国际法院受理该案件,发现主审法官中有甲国公民,则乙国可以申请该法官回避

B、如审理案件中甲国发现法官中有乙国法官,则可以申请增加本国国籍的法官为专案法官

C、如法院判乙国败诉又不执行该判决,则甲国可以申请国际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D、如果国际法院作出判决,则该判决可以成为国际法渊源对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有约束力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院的相关制度,为基础考点。国际法院法官对于涉及其国籍国的案件,不适用回避制度,除非其就任法官前曾参与该案件。因此,A项说法错误。在法院受理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国一国有本国籍的法官,没有的另一方当事国可以选派一人作为专案法官参加案件的审理。双方都没有,都可以选派一名专案法官参与案件的审理。因为其只担任该一案件的审理,故名曰专案法官。专案法官与正式法官具有完全平等的权利。故B项说法正确。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国际法院判决,他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有关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而不是申请国际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故C项错误。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对本案及本案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当事国必须履行。但其并非国际法渊源,效力不具普遍性,只是确定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或者叫做国际法的辅助渊源。题中判决对本案及甲乙两国产生拘束力,但并非对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有约束力,不能成为国际法渊源。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18、甲乙两国因政治问题交恶,甲国将其驻乙国的大使馆降级为代办处。后乙国出现大规模骚乱,某乙国公民试图翻越围墙进入甲国驻乙国代办处,被甲国随员汤姆开枪打死。根据该案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甲国主动将驻乙国使馆降级为代办处,根据相关公约的规定,代办处不再受到外交法的保护

B、随员汤姆的行为是为了保护代办处的安全,因此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C、乙国可以因随员汤姆的开枪行为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D、如果甲国明示放弃汤姆的外交豁免权,则乙国可以对汤姆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外交机关的人员组成及制度、外交特权与豁免,为重要考点。使馆馆长是使馆的最高首长,是一国派驻另一国的使节。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馆长分为大使、公使、代办三级。以馆长的级别不同,使馆相应地分别称为大使馆、公使馆和代办处。很明显,代办处仍然为使馆,受外交法保护,享有特权和豁免。A项错误。除馆长外,使馆的一般外交人员是指具有外交职衔的使馆人员,包括参赞、武官、外交秘书和随员。随员是最低一级的外交人员。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即接受国的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刑事审判和处罚。故C项错误。但外交人员的豁免权并不表明其不负任何刑事责任,只不过是接受国对之不能进行刑事审判和处罚,一般来讲,派遣国为之不法行为要承担国家责任,且有可能追究其个人刑事责任,因此,B项错误。外交人员的特权和豁免可以由派遣国放弃,必须是明示放弃。一旦派遣国放弃外交人员的特权和豁免,则外交人员不再享有相应权利。因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

19、司法独立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下列关于司法独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也不受党和人大的监督

B、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持有与所审理案件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C、健全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

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D、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司法独立,为基础考点。司法独立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即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A项中,我国的司法独立不仅仅是独立,而且要受监督,尤其要受党和人大的监督。故A项表述错误。B项中,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持有与所审理案件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应主动申请回避,以实现公正与中立。司法独立要求做到1.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2.健全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故C项中表述正确。3.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故D项表述正确。本题答案为A。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规定了相关内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法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行为,符合司法为民的要求

B、法官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的不当影响,符合司法公正的要求

C、法官加强自身修养,培育高尚道德操守和健康生活情趣,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与法官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不良嗜好和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维护良好的个人声誉,符合司法忠诚的要求

D、法官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符合司法中立的要求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法官职业道德,为重要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它提出了以下要求,有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几大方面。A项中,法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行为,这个属于保障司法公正的要求,不是司法为民的要求。故A项说法错误。B项中,法官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的不当影响,符合司法公正的要求,故B项表述正确。C项中,法官加强自身修养,培育高尚道德操守和健康生活情趣,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与法官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不良嗜好和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维护良好的个人声誉,符合维护司法形象的要求,不是司法忠诚。故C项说法错误。D项中,法官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符合司法廉洁的要求,不是司法中立与公正的要求。故D项表述错误。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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