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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来源:光明区政府在线 2022-10-18 09:36:37

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10月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92名,从事社区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参见《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10月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要求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10月15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取得相应学位);

7.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6年10月15日之后出生);

8.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3日16:00。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网站(http://link.233.com/28303),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报名资料拍照上传到系统,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相应工作时间段工作合同或工资单、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等;

(4)岗位有要求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

(5)岗位有要求深圳户籍的,须提供户口页;

(6)属我市复退军人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提供相关证明。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报名材料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审查不通过,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流程。

(三)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

2.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并结合岗位要求进行,通过后方有资格参加笔试。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超过拟聘人数10倍),将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是否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是否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区工作经历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应届生和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4.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划定。

(一)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二)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

(三)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2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9日10:3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地点: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22年11月4日前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面试

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拟聘用名额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拟聘用名额。考生于2022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见面试通知书。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我市复退军人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参加招聘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各街道另行通知,并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各街道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街道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和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由各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由各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不接受组织安排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相应街道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试用期

各街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10月15日。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7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们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及报名网站: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link.233.com/14627/

报名网站:http://link.233.com/28303

(五)具体咨询电话见附件2。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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