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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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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授课老师:杨立伟
所属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十七章 婚姻家庭的法规与政策/(一)婚姻家庭关系法规与政策/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
所属版本:人大版

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介绍

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
(一)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财产从属于人身关系)
1、权利和义务
1)姓名权
2)职业、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权
3)日常家事代理权
4)扶养的权利义务:①包括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
②存在的人身关系,不得转让、处分或抵销
③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
④一方不履行,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5)继承权
2、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种类
(1)按发生根据:分为法定财产与约定财产
(2)按内容:1)共同财产制:一般、动产及所得、所得、劳动所得2)分别财产制3)剩余共同财产制
我国夫妻财产制
(1)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2)适用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二)父母子女关系(只有两种)
1、种类: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抚养教育关系
2、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专题更新时间:2026/06/04 16:50:26

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考点试题

单选题 1.张某与李某婚后育有一子小张,两人于2024年协议离婚,约定小张由李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26年,张某以自己失业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李某多次索要无果,准备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政策,下列关于张某抚养费支付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 张某失业后无收入来源,可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B . 张某失业后可暂时减少抚养费支付数额,但不能完全拒绝支付
C . 抚养费仅包括生活费,张某可只支付小张的基本生活费用
D . 张某可将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完毕,此后不再承担抚养义务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选项正确:根据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失业、离婚等原因免除;张某失业后无稳定收入,可向法院申请暂时减少抚养费支付数额,但不能完全拒绝支付,需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
A选项错误:张某失业并非免除抚养义务的法定理由,即使无收入来源,也需通过其他方式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需求,属于抚养义务免除情形误解类干扰项。
C选项错误: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并非仅包括生活费,属于抚养费范围混淆类干扰项。
D选项错误:张某即使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也不免除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若后期小张有额外合理需求,张某仍需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抚养义务终止条件误解类干扰项。

多选题 2.根据《民法典》,下列关于父母子女之间继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子女、父母
B . 养父母与养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C . 生父母与养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D . 继子女可以同时继承继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
E .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可以继承继子女遗产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选项正确,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和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
B选项正确,养父母与养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养子女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D选项正确,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E选项正确,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父母继承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C选项错误,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彼此不 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与子女,他们原有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养子女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单选题 3.李某和丈夫于2017年结婚,结婚前后均未进行财产约定,2023年,李某与丈夫因性格不合打算离婚,但就财产分割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李某个人财产的是( )。
A . 李某父亲立遗嘱明确留给李某个人的10万元
B . 李某在单位所得的年终奖金3万元
C . 李某用当月工资于结婚纪念日购买的价值1万元的项链
D . 李某个人产权房改造的民宿产生的经营收益13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选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A选项);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B选项错误,“在单位所得的年终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选项错误,“用当月工资于结婚纪念日购买的价值1万元的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选项错误,“个人产权房改造的民宿产生的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多选题 4.小丽和小明某结婚后,没有进行财产约定。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小丽和小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是(  )。
A . 小丽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投资收入
B . 小明婚前个人存款婚后在法律规定内产生的孳息
C . 小明婚后出版著作收入
D . 小丽婚后的个人工资
E . 小明在交通事故中获得的医药补助费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选项正确,婚前个人存款婚后在法律规定内产生的孳息属于个人财产;
E选项正确,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A选项错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投资收入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C选项错误,婚后出版著作收入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D选项错误,个人工资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我国的法定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或夫妻法定个人特有财产外,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法定个人特有财产是指夫妻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各自享有财产所有权的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包括: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B选项),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E选项)属于个人财产。认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时应注意,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单选题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 对夫妻双方及其家庭成员产生法律效力
B . 对夫妻双方产生法律效力、但超出另一方容忍程度的除外
C . 对夫妻双方产生法律效力、但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D . 对未实施民事行为的一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C选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C选项)。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所以选项C正确。

大咖讲解: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

杨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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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网校独家授课老师,曾任职多家公考类教育机构从事专职讲师,主讲社工、公共基础知识,政法干警文综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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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知名大学副教授、南开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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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成立

(一)结婚的条件
1、必备条件:
1)双方完全自愿:是双方而不是一方;是双方本人;是双方完全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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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
2、禁止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二)结婚的程序
1)申请2)审查3)登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婚姻登记机关)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无效婚姻(违反公益要件):
1)违反一夫一妻制2)当事人为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请求权人: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1)重婚的: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基层组织
2)未达婚龄:未达婚龄的近亲属
3)禁止亲属关系的:当事人的近亲属
无效婚姻的机关:法院
程序:不适用调解,若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可以调解。
法律后果:①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②效力均采取溯及既往的原则
③不得侵害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④子女受法律保护,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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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①重婚的: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基层组织
②未达婚龄:未达婚龄者的近亲属
③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的近亲属
3)无效婚姻的请求权期间: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存在,享有请求权当事人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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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效力均采取溯及既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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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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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扶养的权利义务:①包括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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