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教育制度(考试大纲) 
  [要求] 
  1.识记教育制度的概念和建立学制的依据。 
  2.了解我国现代学制的沿革概况,主要指现代学制颁布的年代及学制名称。 
  (一)教育制度的概述 
  1.教育制度的概念 
  (1)广义的概念:指国民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为实现其国民教育目的,从组织系统上建立起来的一切教育设施和有关制度。 
  (2)狭义的概念:指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总体系,具体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目的、要求、入学条件、学制年限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2.建立学制的依据 
  (1)生产力水平和科学技术状况; 
  (2)社会政治经济制度; 
  (3)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 
  (4)本国学制的历史发展和国外学制的影响。 
  (二)我国现代学制的沿革 
  1.旧中国的学制 
  (1)1902年颁布“壬寅学制”(未实行); 
  (2)1903年颁布“癸卯学制”(实行新学制的开端); 
  (3)1912年颁布“壬子癸丑学制”; 
  (4)1922年颁布“壬戌学制”(又称新学制,六三三制,以美国学制为蓝本)。 
  2.新中国的学制改革 
  (1)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学制; 
  (2)1958年的学制改革:确定了“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和“三个结合”、“六个并举”的具体办学原则; 
  (3)1985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①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②把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③中等教育改革; 
  ④高等教育改革; 
  ⑤加强领导,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4)我国学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①教育结构必须适应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以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②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 
  ③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④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