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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2012年执业�师考试报�时间7月12日至8月3日

��:�定市人事考务中心 2012年7月7日
导读: �定2012年执业�师考试报�时间7月12日至8月3日。
  • 第1页:报考公告

  关于�好2012年度执业�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县(市)�区人力资�和社会�障局�市直�主管部门�驻��有关��人事处:

  根�河北�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好2012年度执业�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2012]49�)的�求,为�好2012年度执业�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执业�师考试定于10月13�14日举行。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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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上�:9:00-11:30�学(中�学)专业知识(一)
下�:2:00-4:30�学(中�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

上�:9:00-11:30�事管�与法规
下�:2:00-4:30综�知识与技能(�学�中�学)

  二�报��件:

  (一)凡中�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的人员并具备下列�件之一者,���加执业�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① �得�学�中�学或相关专业(化工制�类�生物类)中专学历,从事�学或中�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② �得�学�中�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学或中�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③ �得�学�中�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学或中�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④ �得�学�中�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研究生�毕业或�得硕士学�,从事�学或中�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⑤�得�学�中�学或相关专业�士学�;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为高级专业技术�务,并具备下列�件之一者,��试�学(或中�学)专业知识(一)��学(或中�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加�事管�与法规�综�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①中�学徒��学或中�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学或中�学专业工作满20年。

  ②�得�学�中�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学或中�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 学历�专业工作年�的说明

  ① 关于�得学历�求,指�得�学�中�学专业学历.�得相关专业学历指化工制�类�生物类。

  ②�关于从事�学或中�学专业工作年�,���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

  ③��试�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为高级专业技术�务�是指评�为副主任�师或中�师�制�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学或中�学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务。副主任医(技�护)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医(技�护)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务,�应视为从事�学或中�学工作。

  四� 报�时间��求

  网上报�时间: 7月12日至8月3日,网�是:link.233.com/19255。

  点击报�入�>>

  现场资格确认和交费时间:7月30至8月3日,地�:�定市行政�务中心四楼人社局二�窗�,电�:3355056

  报考人员按�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上传照片(大��超过30k),�存�交,通过审核���打�报�表。报考人员所�报��料如下:

  1�报�表2份和相关�件(学历��从事�学或中�学专业工作年��明�身份�等)��件2份,并�带相关�件原件。

  2�部分科目�试人员须带报�表3份��试表3份�相相关�试�料(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书�从事�学或中�学专业工作年��明�身份�等)��件3份,并�带相关�试�料原件。

  3�所有报�表��试表和��件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县(市)�区人力资�和社会�障劳动局�市直�有关��汇总�统一报市考务中心。

  五��纪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机关�消其资格,收回�书,2年内�得��加本专业考试。

  (一) 伪造�涂改学历�资历�明;

  (二) 考试期间有�纪行为。

  (三)考试结��将对考试答题信�进行雷�监测,如被认定为雷�试�,将�消当次该科目考试�绩(�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考,严�替考�伪造�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试�雷�。

  六�考试内容与�绩管�

  2012年度执业�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监�管�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师资格考试大纲�事管�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监人函〔2012〕23�)为��,考试设�学(中�学)专业知识(一)��学(中�学)专业知识(二)��事管�与法规和综�知识与技能(�学�中�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知识与技能按二个科目进行管�。�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获得�书。

  七�考试注�事项

  考生应考时,应�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应备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收回。

  八�考试收费

  根�冀价行费[2007]4�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费�人10元,考务费�人�科53元

  附件:

  1�2012年度执业�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试表

  �定市人事考务中心

  二0一二年七月三日

  特别推�:

  2012年执业�师报�专题   2012年执业�师考试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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