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一 级 造 价 工 程 师 《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 考 前 必 看 30 条
【 必 看 点 1】 工 程 造 价 及 计 价 特 征
(一)工程造价含义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由于视角不同,工程造价有两
种含义。
从投 资者 (业主 )角度 看 ,工程 造价 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
投资费用。
从市场交易角度看,工程造价是指在工程发承包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或建设工程总
费用。
(二)工程计价特征
1.计价的单件性:每一工程项目都必须单独计算造价
2.计价的多次性:多次计价是一个逐步深入和不断细化,最终确定实际工程造价的过程。
3.计价的组合性: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
4.计价方法的多样性:不同方法有不同的适用条件,计价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选择。
5.计价依据的复杂性: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较多,决定了工程计价依据的复杂性。
【 必 看 点 2】 建 设 工 程 全 面 造 价 管 理
全寿命期 建设工程初始建造成本和建成后的日常使用及拆除成本之和,包括策划决策、建设
实施、运行维护及拆除回收等阶段费用。
全过程 全过程造价管理是指覆盖建设工程策划决策及建设实施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
全要素 按照优先性原则,协调和平衡工期、质量、安全、绿色与成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全方位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不仅仅是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的任务,而应该是政府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行业协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咨询机构的共同任务。
2025 年 一 级 造 价 工 程 师 《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 考 前 必 看 30 条
【 必 看 点 1】 工 程 造 价 及 计 价 特 征
(一)工程造价含义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由于视角不同,工程造价有两
种含义。
从投 资者 (业主 )角度 看 ,工程 造价 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
投资费用。
从市场交易角度看,工程造价是指在工程发承包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或建设工程总
费用。
(二)工程计价特征
1.计价的单件性:每一工程项目都必须单独计算造价
2.计价的多次性:多次计价是一个逐步深入和不断细化,最终确定实际工程造价的过程。
3.计价的组合性: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
4.计价方法的多样性:不同方法有不同的适用条件,计价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选择。
5.计价依据的复杂性: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较多,决定了工程计价依据的复杂性。
【 必 看 点 2】 建 设 工 程 全 面 造 价 管 理
全寿命期 建设工程初始建造成本和建成后的日常使用及拆除成本之和,包括策划决策、建设
实施、运行维护及拆除回收等阶段费用。
全过程 全过程造价管理是指覆盖建设工程策划决策及建设实施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
全要素 按照优先性原则,协调和平衡工期、质量、安全、绿色与成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全方位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不仅仅是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的任务,而应该是政府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行业协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咨询机构的共同任务。
【 必 看 点 3】 造 价 工 程 师 执 业 范 围
一级造价工程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项 目评价造价分析。 (2)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 核。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编制与 审核。 (4)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 的编制与管理。 (5)建设工程审计、仲裁、诉讼、保险中的造价鉴 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6)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编制与管理。 (7)与工程造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级造价工程师主要协助一级造价工程师开展相 关工作,可独立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1)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 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的编制。 (2)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 编制。 (3)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 的编制。
【 必 看 点 4】 施 工 许 可 证 制 度
施工许可证 的申领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具 备下列条件
(1)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许可证的 有限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 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建设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 必 看 点 5】 建 设 工 程 最 低 保 修 期 限
工程最低 保修期限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 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 防渗漏
5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2 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 必 看 点 6】 招 标 方 式 和 范 围
【 必 看 点 3】 造 价 工 程 师 执 业 范 围
一级造价工程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项 目评价造价分析。 (2)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 核。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编制与 审核。 (4)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 的编制与管理。 (5)建设工程审计、仲裁、诉讼、保险中的造价鉴 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6)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编制与管理。 (7)与工程造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级造价工程师主要协助一级造价工程师开展相 关工作,可独立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1)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 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的编制。 (2)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 编制。 (3)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 的编制。
【 必 看 点 4】 施 工 许 可 证 制 度
施工许可证 的申领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具 备下列条件
(1)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许可证的 有限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 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建设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 必 看 点 5】 建 设 工 程 最 低 保 修 期 限
工程最低 保修期限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 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 防渗漏
5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2 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 必 看 点 6】 招 标 方 式 和 范 围
必须招标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 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向 3 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 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可以邀请招标的项目: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 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可以不招标的项目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 必 看 点 7】 属 于 串 通 投 标 和 弄 虚 作 假 的 情 形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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