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质量检查的通知
苏建函建〔2025〕236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完成的施工项目,每个县级市(区)随机抽取2个项目进行非现场检查。
二、检查安排
拟于11月初启动,12月中旬完成检查,2026年1月形成初步的检查报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编制的规范性,包括盖章、签字及内容资料的完整性;
(二)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编制的准确性,包括计价程序、工程类别取定、取费标准、工程量计算、组价、基价选取、规费、税金及计价文件执行等情况;
(三)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或文件格式的符合性,包括编制说明是否清晰完整,是否存在错项、重项、缺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是否漏计或多计;
(四)最高投标限价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计取赶工措施费、按质论价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费用;
(五)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文件的其他相关问题;
(六)整个项目的绝对值误差率和综合误差率。
四、组织检查
检查工作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和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共同组织。具体检查由县级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实施,造价管理部门配合(姑苏区由市招标办负责)。
各县级市(区)招投标监管机构应牵头组建由造价专家组成的检查小组,确保每个被检项目配备一个独立小组。检查组组长应优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造价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组织现场检查、梳理关键问题并撰写检查报告。检查小组应根据被检项目情况,吸纳本咨询公司各造价专业专家参与,同时建立互检互查工作机制。所有检查结果须经编制单位确认,由组长统一汇总问题并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检查中如遇争议问题,提请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处理,复杂问题由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统一协调。
五、报送材料
(一)图纸(须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备查);
(二)需符合市造价处归档规定的格式的成果报告、咨询依据文件、其他文件等:
1.软件版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2.招标文件(以电子交易平台中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PDF版、EXCEL版(以电子交易平台中为准);
4.工程量计算底稿;
5.询价依据;
6.答疑文件;
7.其他归档资料;
(三)软件版图形算量文件;
以上材料由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提供,统一报送项目所在地县级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于11月20日前按要求报送材料。对未按时报送、资料缺失严重影响检查工作的,将在检查结果中予以通报。
(二)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编制单位,将列为下一年度必检对象;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规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检查结束后,报送材料由各县级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退还。
市招标办联系人:娄** 联系电话:65106405
市造价处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65185032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0日
文章原标题:苏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质量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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