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工智能+住房城乡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建科〔2026〕102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城管局、公积金中心,南京、无锡、苏州市园林(市政)局,南京、徐州、苏州市水务局:
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行业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江苏省“人工智能+住房城乡建设”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5日
内容原标题: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工智能+住房城乡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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