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及注销注册。注册的申请、受理和办理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定期公布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提供查询服务。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本办法注册为一级水利造价工程师。
符合注册条件的应当自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水利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
1、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参与水利建设、工程管理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造价管理、运行管理等单位以及科研院所,且从事水利工程造价相关业务工作;
3、无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形。查看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管理办法>>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承诺书(下载);
2、初始注册申请表(下载);
3、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当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缴费材料);
4、申请初始注册距取得资格证书之日已超出1年期限的,应当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