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提供自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0学时。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受理时限 | ||
注册类型 | 受理时限 | 注册公布 |
初始注册 | 住房城乡建设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提出审批意见 | 在门户网站(https://link.233.com/12199/)公示、公告。 |
延续注册、注销注册、证书补办、暂停执业和恢复注册 | 住房城乡建设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 申请人可在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
变更注册业务(含聘用企业更名)和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 | 省注册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 并出具审查结果。 |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本人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link.233.com/26182/index.html),进入“个人办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点击“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选择业务类型——在线办理。一级造价师注册流程及注册平台(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