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甲、乙公司04.3.10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4.15开始施工,爆发“非典”未如期施工,重新约定8.20开始施工,地震发生,再次拖延,双方修改10.6施工,届时如期开工,05.10.20完工,工程价款全部付清,指出双方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
【解析】04.3.10签订合同发生合同法律关系;爆发“非典”变更合同,使工期修改到8.20;地震发生再次变更合同,使工期修改到10.6;05.10.20完工,工程价款全部付清,合同全部履行,合同法律关系消灭。
提醒:教材例题考生一定要看一看。
第三节 经济法的实施 (难点问题)
重点掌握: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既可出客观题也可在案例中考)
一、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主体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形式: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形式:停止侵害、排除障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等
行政责任的形式: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
刑事责任:罚金、没收财产等;
注意: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有些只有一字之差,性质完全不同。比如,罚款与罚金。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行政拘留与拘役,行政拘留属于行政责任,拘役则是刑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财产也是如此。
二、经济纠纷解决的途径(重点、难点)
途径: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行政复议、诉讼
(一)仲裁:
1.仲裁的基本原则:
重点把握:自愿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 自愿原则:1.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
2.自愿和解、自愿撤回请求。
√ 一裁终局原则(非常重要):当事人就同一个纠纷,在仲裁作出裁决以后,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概括为或审或裁的原则。
例题:甲乙双方签订购销合同,解决争议的条款约定: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发生争议,作出裁决之后,乙方对裁决结果不服,再次申请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重新仲裁,并且向法院起诉,问乙再次申请仲裁并且向法院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根据刚才讲的,乙再次申请仲裁并且向法院起诉是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