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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中级经济法》第一章经济法总论讲义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21日

4、宏观调控法。

重点内容包括《证券法》、《票据法》和《税法》。

这一部分是经济法考试的难点,也是出题的重点。

考试的分值在45分左右。

涵盖了各种题型。

第一章 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从历年考题来看,本章出题的类型主要是客观题,但从2006年考试大纲来看,不能排除出现综合题,主要在综合题中附带出现本章的内容,如在案例中考察考生对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掌握。本章近3年,分值为4分左右。

主观题主要考点包括: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述

主要掌握:

√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 经济法的渊源

一、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考试几率不高,但是学习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影响以后学习)

1.经济法:指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应抓住三关键词:管理、协调、总称

如果在概念上出题,容易出判断题,比如丢掉“总称”关键词。

2.调整对象。

⑴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⑵市场运行调控关系;

⑶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⑷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二、经济法的渊源

一般以客观题的方式出题,05年考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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