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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分类记忆汇总(综合全面)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28日


3.个人所得税

(1)a.工资薪金(按月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b.实行年薪制
年应纳所得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年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率

(3)劳务报酬(按次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率

(4)稿酬(按次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30%)

(5)财产租赁所得(按次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01.1.1个人出租房屋10%)

(6)特许使用费、利息、股利、红利、财产(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六.房产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七.车船使用税

(1)载货汽车和机动船应纳税额=净吨位数*税率
(2)非机动船应纳税额=载重吨位数*税率
(3)除载货汽车以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纳税额=车辆数*单位税率
(4)机动车挂车应纳税额=挂车净吨位数*(载货汽车年税额*70%)
(5)从事运输业务拖拉机应纳税额=所挂拖车净吨位数*(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额*50%)
(6)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
乘人部分=辆数*(适用乘人汽车年税额*50)
载货部分=净吨位数*税率

八.印花税

(1)实行比例税率凭证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定额税率凭证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3)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万分之五
其他帐簿每件5元

九.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十.资源税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率

十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平方米)*税率

十二.土地增值税

A.
增值额=(广告内容,已被删除)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取得时土地价款+开发成本+地上建筑物成本,费用+销售税金)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B.速算扣除法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50%、未超过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为超过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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