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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法》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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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情分析】

  考频:☆

  【本节目录】

  1.源泉扣缴适用非居民企业

  【高频考点】:源泉扣缴适用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对非居民企业的界定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境外注册成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二是在中国境内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其具体缴税则分别作出规定:(1)对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取得境内所得要按25%的税率缴税。同时规定,对这些场所在境外取得的所得,如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也要按25%缴税。(2)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则按10%缴税,同时规定,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其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所得部分也要按10%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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