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A企业2001年7月1日发行四年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万元。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发行日一年后可申请转换为股份,转换条件为2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1股,每股面值1元,票面利率8%,若债券持有人未行使转换权,则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筹集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A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入价款共计33000万元。B企业于同日购入A企业发行的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长期投资,B企业2002年7月1日将其持有的面值为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转换股份,对A企业无重大影响。A、B企业均每半年计息一次,债券溢价按直线法摊销。A、B企业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处理为:(其他有关未行使转换权债券的计息、摊销和还本付息会计处理的会计处理省略)
A企业:(1)2001年7月1日发行四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330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3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价)3000
(2)2001年12月31日计息、摊销:
借:财务费用825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价)3000÷4÷2=375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30000×8%÷2=1200
(3)2002年6月30日计息、摊销:
借:财务费用825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价)3000÷4÷2=375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30000×8%÷2=1200
(4)2002年7月1日转换股份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6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1200+1200)×(6000÷30000)=480[或6000×8%×1年=48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溢价)(3000-375×2)×(6000÷30000)=450
贷:股本6000÷20×1股×1元=3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630
B企业:
(1)2001年7月1日购入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面值)30000
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溢价)3000
贷:银行存款33000
(2)2001年12月31日计息、摊销:
借: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应计利息)30000×8%÷2=12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溢价)3000÷4÷2=375
投资收益825
(3)2002年6月30日计息、摊销:
借: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应计利息)30000×8%÷2=12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溢价)3000÷4÷2=375
投资收益825
(4)2002年7月1日转换股份
借:长期股权投资——A企业6930
贷: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面值)6000
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应计利息)(1200+1200)×(6000÷30000)=480[或6000×8%×1年=480]
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溢价)(3000-375×2)×(6000÷3000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