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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特殊情况下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28日


  (二)子公司间交叉持股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就会存在诸如母、子公司共同控制子公司等多元化投资的现象。这类情况应该如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呢?现举例说明。

  例2:假设Q公司持有A、B、C、D、E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80%、80%、80%、80%、40%,而A、B、C、D公司又各持有E公司15%的股份。E公司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2000年E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按20%的比例提取盈余公积,未向投资者进行利润分配。Q公司按直接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为40万元。
  上例中,Q公司虽然直接拥有E公司的股权比例没有过半,但其直接和间接拥有E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在这种情况下,E公司应作为母公司的一个子公司纳入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而如何编制合并报表才能正确合理地反映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呢?本文仅就Q公司对E公司的合并抵销分录进行说明:
  (1)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按照A公司会计期间间接拥有E公司的股权比例对投资收益进行调整。A公司间接拥有E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8%(4×80%×15%)。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48万元;贷:投资收益48万元。
  (2)抵销E公司股东权益时,借:实收资本1000万元,盈余公积20万元,未分配利润80万元;贷:长期股权投资488万元(440+48)(母公司对E公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600万元(A、B、C、D公司对E公司投资),少数股东权益12万元。
  (3)抵销E公司投资收益时,借:投资收益(E公司)88万元(40+48),少数股东损益12万元;贷:盈余公积20万元,未分配利润80万元。
  (4)补提E公司盈余公积时,借:提取盈余公积17.6万元(20×0.88);贷:盈余公积17.6万元。
  我们可以通过少数股东损益来验证合并报表的正确性:A公司少数股东对E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应享有3万元(100×20%×15%),即B、C、D公司少数股东对E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均为3万元。根据上述抵销分录,少数股东损益12万元,正好是A、B、C、D四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在E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所享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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