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法 | 适用范围 | 具体操作 | 
| 毛利率法 | 批发企业 | 见【例3-7】和【例3-8】 | 
| 零售价格法 | 零售企业 | 
【例3-7】某批发企业采用毛利率法对存货计价,第一季度实际毛利率30%,4月1日存货成本1200万元,本月购入存货成本2800万元,销售商品收入3000万元,销售退回300万元。则4月末存货结存成本为(  )元。
A、1300  B、1900 C、2110  D、2200
(1)毛利率法在运用时,通常是本季度采用上季度的毛利率,在本季度的前两个月使用毛利率法,而在第三个月则采用最后进价法进行倒挤,以调整由于选用上季度的毛利率而产生的误差额。 (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2)根据上述规定,4月份发出存货的成本=(3000-300)×(1-30%)=1890(万元);结存成本=1200+2800-1890=2110(万元)。
【例3-8】某商场2001年5月份月初甲商品进价成本为170000元,售价总额为200000元,本月购进甲商品的进价成本为230000元,售价总额为300000元,本月销售收入为400000元。在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的情况下,该企业本月甲商品的月末库存成本为( )元。
A.70000 B.80000 C.100000 D.110000
答案:B
(1)成本与售价的比率=(170000+230000)/(200000+300000)×100%=80%;
(2)本月销售成本=400000×80%=320000(元);
(3)本月末甲商品的库存成本=170000+230000-320000=80000(元)。
(四)存货发出的会计处理
| 原材料 | 用于生产经营 |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成本) 制造费用(间接材料成本) 营业费用(销售环节消耗) 管理费用(行政环节消耗) 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 |
| 用于基建部门或福利部门 | 借: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贷:原材料 (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
| 出售原材料 | 等同于销售商品,只不过属于“其他业务”范畴,应采用“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 | ||
| 包装物 | 生产领用 | 借:生产成本贷:包装物 | |
| 出租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支出贷:包装物 | ||
| 出借 | 借:营业费用贷:包装物 | ||
| 出租、出借押金的会计处理 | ①收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②退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③没收押金,视为销售材料。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④有关的消费税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 ||
| 出租、出借包装物不能使用报废时 | 借:原材料 (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贷: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 营业费用(出借包装物) | ||
| 出售 | 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 | 借:营业费用 贷:包装物 | |
| 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 | 1.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2.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包装物 | ||
| 低值易耗品 |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或通过待摊费用来调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