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
1.√。
2.×。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涉及的或有应收金额,在债权人方面,或有应收金额属于或有资产,由于或有资产不予确认。债权人不应确认或有应收合额。
3.×。对于债务人而言,发生债务重组时,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4.√。
5.√。
6.×。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股权、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改组,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等,不属于债务重组。
7.×。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务重组涉及或有应付金额,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而债权人不应确认或有应收金额。将来应付金额与将来应收金额相等。
8.×。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9.×。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10.√。
11.×。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人账,不需要按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确定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