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算分析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1995年至2003年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1995年1月1日,甲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46500万元(其中,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资本公积为30000万元;盈余公积为6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00万元)。1995年度实现净利润400万元,股本与资本公积项目未发生变化。
1996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预案:
①按199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199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
②以1995年12月31日的股东总额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计4000万股。
1996年5月5日,甲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董事会提出的预案,同时决定分派现金股利300万元。1996年6月10日,甲公司办妥了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有关手续。
(2)1996年度,甲公司发生净亏损3142万元。
(3)1997年至2002年度,甲公司分别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和600万元。假定甲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4)2003年5月9日,甲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2002年12月31日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
假定:①1996年发生的亏损可用以后5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
②除前述事项外,其他因素不予考虑。
要求:
(1)编制甲公司1996年3月提取1995年度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1996年5月宣告分派1995年度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1996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1996年度结转当年净亏损的会计分录。
(5)计算甲公司2002年度应交所得税并编制结转当年净利润的会计分录。
(6)计算甲公司2002年12月31日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
(7)编制甲公司2003年5月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盈余公积”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2004年)
答案:
(1)编制甲公司1996年3月提取1995年度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的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0
——提取法定公益金 2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40
——法定公益金 20
(2)编制甲公司1996年5月宣告分派1995年度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
贷:应付股利 300
(3)编制甲公司1996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会计分录。
借:资本公积 4000
贷:股本 4000
(4)编制甲公司1996年结转当年净亏损的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142
贷:本年利润 3142
(5)计算甲公司2002年度应交所得税并编制结转当年净利润的会计分录。
应交所得税=600×33%=198(万元)
借:所得税 198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98
借:本年利润 198
贷:所得税 198
借:本年利润 600-198=402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2
(6)累计甲公司2002年12月31日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
累计尚未弥补亏损=3142-〔500+(400-60-300)+(200+300+400+500+600+402)〕=200(万元)〔注:5年内用税前利润补亏,5年后用税后利润补亏,即2002年税后利润600×67%=402〕
(7)编制甲公司2003年5月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会计分录。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00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