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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关于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4年10月9日

  六、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办法

  1、2004年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继续按属地原则,实行集体报名为主的办法。市会计考办同时受理无主管部门单位会计人员的个人报名。集体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区财政局、市直主管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各集体报名单位于10月15日前到市会计考办领取报名表、信息卡及报名手册,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报名。10月20日—10月29日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在高雄路1号财苑大楼1楼受理各区、市直主管部门的集体报名和无主管部门单位会计人员的个人报名。

  2、中央在汉单位、外省市在汉单位、驻汉部队和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报名表、信息卡及报名手册,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集体到市会计考办报名。

  3、“三资”、私营、民营等企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会计人员,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地区的财政局会计科报名。

  4、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报名程序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光电阅读器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涂报名信息卡和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所列各信息点,报考人员都应使用2B铅笔按报名手册要求认真准确涂填,考试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核实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信息卡、身份证(军队会计人员报名时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和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同底黑白一寸(布纹)照片2张(参加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科合格人员持原底照片)报名。报名时应带的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报名手册》,仔细涂填报名卡,使用固体胶粘贴照片,不得折叠、卷揉报名卡,确保光电阅读器读卡质量。

  各报考单位要派专人负责对信息卡涂填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光电一体机读卡质量。还要提醒参加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不要填错身份证号、2004年度考试档案号。

  七、考务费用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省考办规定执行。

  八、考试书目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

  (二)2005年度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04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九、准考证发放

  2005年4月25日至5月20日在汉口高雄路1号财苑大楼1楼发放。按市直、区及有关部门为单位集体领取。

  十、报名组织及资格审查要求

  各区财政局、市直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要树立服务意识,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上年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有部分科目通过的人员,可携带准考证报名。

  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省会计考办和市会计考办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反映,不得自作主张,各行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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