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政府间财政关系
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掌握、熟悉、了解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理论和实务,包括政府间收支的制度安排,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演变及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主要内容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政府间收支的制度安排
掌握确定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原则;掌握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内容,包括预算管理级次和管理权的划分、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和收支划分的方法等。
熟悉预算调节制度。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沿革
熟悉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演变。
第三节 “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
掌握分税制的基本问题和我国实行分税制的基本内容;熟悉分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第四节 掌握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概念和分类;转移支付的模式和一般方法以及我国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熟悉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必要性。
第十章 预算外资管理
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预算外资金含义、范围、特点和管理方式,预算外收支分类、政府收费的性质范围和原则、预算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预算外收支和结余管理、预算外资金计划管理、预算外资金发展的目标模式等的掌握、熟悉和了解的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预算外资金概述
掌握预算外资金的含义、范围;掌握预算外资金的特点和分类;熟悉政府收费的性质范围和原则。
第二节 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方式
掌握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原则、预算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政府收费体制改革。熟悉预算外资金的计划管理、预算外资金的财务会计管理。
第三节 预算外资发展的目标模式
熟悉统一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必要性;了解统一政府预算体系的对策。
第十一章 财政法制与财政监督
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有关财政法制和财政监督基本知识和现行财政法规体系的熟悉程度,了解财政复议制度、财政行政诉讼制度和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等基本财政法规,了解财政监督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掌握财政监督的主要方法。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财政法制概述
熟悉财政法制的含义及特点;掌握财政法制关系的基本内容,包括财政法制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及财政法制的立法原则;了解财政法制的作用。
第二节 现行法规体系
掌握我国现行财政法规体系的构成;熟悉我国现行财政法规体系的主要内容及各自的含义。
第三节 财政行政复议
掌握财政行政复议的含义和财政行政复议申请的程序;熟悉财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财政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
第四节 财政行政诉讼
掌握财政行政诉讼的含义;熟悉财政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了解财政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财政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
第五节 财政监督
掌握财政监督的含义及财政监督的方法;熟悉财政监督的原则;了解财政监督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