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经济师(金融)证书后,是否要参加福建省经济专业技术继续教育?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24-2026年福建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全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具体方法如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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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2026年福建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闽人社文〔2024〕114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厦门、泉州市委金融办,各有关设区市政府办公室,龙岩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省直各单位人事(教育)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70号)和《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领域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2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2026 年福建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4-2026 年福建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2026年福建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70号)和《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领域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222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我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实现更高效率、更高质量推进金融强省建设,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国际金融、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工程学、金融计量学、保险学原理、风险管理、保险精算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投资银行学、项目评估与管理、金融经济学、信用经济学、信用管理学、信用评级、征信理论与实务、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等金融学类课程及经济学、管理学类课程。
二、学时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闽人社办〔2023〕70号文规定,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学时计算原则上面授学习每天不超过8学时,网授学习每天不超过12学时。
三、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
培训对象:全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时间:2024-2026年度。
四、学习形式
金融专业科目学习可采取面授学习、网授学习和其他符合闽人社办〔2023〕70号文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一)面授学习
各级金融行业主管部门、金融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可自行举办或委托各类培训机构举办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等面授学习,并由主办单位或用人单位或个人在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IP:http://220.160.53.47:6067)提交数据,进行学时登记、审核验印。
(二)网授学习
通过公开征集,经审核并研究,推荐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等4家培训机构为2024-2026年度全省金融领域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网络施训机构,供全省金融领域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全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网络培训平台网授学习可计算为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1.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网址:https://link.233.com/38177,客服电话:4006096345)
2.厦门大学(网址:http://link.233.com/38176,客服电话:0592-2187679)
3.厦门市金海峡高级人才培训中心(网址:link.233.com/38178,客服电话:0592-5810581、0592-5817581)
4.福建华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址:zjpx.59iedu.com,客服电话:968823)
施训机构需申请接入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专业科目学时登记、审核印验等工作。
(三)其他形式
其他符合闽人社办〔2023〕70号文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在公共服务平台提交数据,进行学时登记、审核验印。
五、有关要求
(一)全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用人单位应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施训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学习指南确定的专业科目学习内容编制教学计划(课程数量不少于60学时/年,且每年更新课程内容不低于总量的50%)并组织教学,要突出金融专业能力培训,以“谁培训谁负责”为原则,做好课件审核工作,网授课程上线前应组织专家评审,把关好文字关、政策关、意识形态关,同时采取相应防假学替学、防多视频同时播放、防拖曳进度等措施,并加入考试环节,保证培训质量;不得开展直播等无过程性记录的线上培训;并接受各级人社部门和金融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全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均须录入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按每年度审核、验印,生成电子学时证明后生效。
(五)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行明确。
联系方式:省委金融办经办部门:0591-63157659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0591-87522301
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0591-87716637
公告原标题: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6年福建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公告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