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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辅导: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3)

来源:233网校 2010-07-04 0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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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我国的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

  考试内容:

  1. 我国的金融中介机构体系;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及构成,政策性银行的业务特征及改革,证券机构、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投资基金、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及业务特点。

  2. 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体系;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性质和职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职能作用;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和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责作用。

  3. 我国金融制度改革与发展的进程,未来发展趋势。

  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

  我国的金融中介机构 证券机构

  保险公司

  其他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

  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

  一、我国的金融中介机构及其制度安排

  目前,我国的金融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机构、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

  (一)商业银行

  在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是主体,并且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在社会总融资中占主导地位。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控股的四大商业银行

  从2003年起,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先后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成功地实现上市融资。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这标志着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了决定性成果。

  目前这四家银行的国有股份占绝对多数,成为国家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四家银行采取的都是一级法人的总分行制,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

  2.股份制商业银行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陆续恢复、组建了一批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1987年4月,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随后,又成立了深圳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烟台住房银行(现为恒丰银行)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蚌埠市商业银行)等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

  渤海银行是1996年以来获准设立的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采取股份制的企业组织形式,股本金来源除了国家投资外,还包括境内外企业法人投资和社会公众投资。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全国的主要中心城市设有分支机构。

  3.城市商业银行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城市商业银行开始突破原有地域,到其他城市设置分支机构,拓展发展空间;并陆续开始迈出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实现上市融资的步伐。

  4.农村银行机构

  目前,我国的农村银行机构主要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三种形式。

  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地区性金融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主要以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为基础组建,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所谓股份合作制是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作机制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同农村商业银行基本相同,农村合作银行的主要任务也是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村镇银行是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全资方式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性质的银行,该银行于2006年12月经国家批准开业。

  职责是: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吸收本外币储蓄、办理个人汇兑、办理代理业务、承销兑付政府债券;中国邮政储蓄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其吸收的储蓄存款,除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和留足备付金外,其余部分可以转存中国人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或购买国债和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

  6.外资商业银行

  目前,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银行可分为四类;一是外资独资银行,指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全部外国资本股份的银行;二是中外合资银行,指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部分外国资本股份的银行;三是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四是外国银行驻华代表机构。

  (二)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出资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以配合、贯彻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为目的,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规定有特殊的融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

  我国于1994年初设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的注册资本金为500亿元人民币,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

  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筹集和引导境内外资金,重点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发放贷款;从资金运用土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结构进行控制和调节。

  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分为两部分:

  一是软贷款,即国家开发银行注册资本金的运用。

  二是硬贷款,即国家开发银行借入资金的运用(目前的主要贷款形式)。

  2.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注册资本金为33.8亿元,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

  中国进出口银行实行自主、保本经营和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方针,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该行还承办中国政府的援外贷款及外国政府的转贷款业务。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注册资本金为200亿元人民币,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方针。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

  (三)证券机构

  我国证券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

  1.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是经由证券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在证券市场上经营证券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推销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类有价证券,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等。

  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从事证券承销、经纪、自营三种业务

  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从事证券经纪类业务

  2.证券交易所

  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并履行相关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法人。

  目前,我国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有两家,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3.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目前两市均实行T+1的交割方式完成清算交易。

  (四)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指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金融机构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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