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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证券交易程序 第四节 竞价与成交 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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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佣金
佣金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是证券经纪商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服务收取的费用。此项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督费等组成。
2.过户费
过户费是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证券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中国结算公司的收入,由证券经纪商在同投资者清算交收时代为扣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过户费的收取上略有不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过户费为成交面额的1‰,起点为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过户费包含在交易经手费中,不向投资者单独收取。
对于B股,虽然没有过户费,但中国结算公司要收取结算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结算费是成交金额的0.5‰;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称为“结算登记费”,是成交金额的0.5‰,但不超过500港元。
基金交易目前不收过户费。
3.印花税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我国税收制度规定,股票成交后,国家税务机关应向成交双方分别收取印花税。为保证税源,简化缴款手续,现行的做法是由证券经纪商在同投资者办理交收过程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纪商同中国结算公司的清算、交收中集中结算;后,由中国结算公司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
2008年9月19日,证券交易印花税只对出让方按1‰税率征收,对受让方不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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