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金�债券是指银行��银行金�机构�照法定程��行并约定在一定期�内还本付�的有价�券。
  2.我国的金�债券
  (1)�行概况。
  我国金�债券的�行始于北洋政府时期,��,国民党政府时期也曾多次�行过金
  èž�公债ã€�金èž�长期公债和金èž�çŸæœŸå…¬å€ºã€‚æ–°ä¸å›½æˆ�立之å�Žçš„金èž�债券å�‘行始于1982年。我国于1985年决定由ä¸å›½å·¥å•†é“¶è¡Œã€�ä¸å›½å†œä¸šé“¶è¡Œå�‘行金èž�债券,开办特ç§�贷款,这是我国ç»�济体制改é�©ä»¥å�Žå›½å†…å�‘行金èž�债券的开端。
  1993年,ä¸å›½æŠ•资银行被批准在境内å�‘行外å¸�金èž�债券,这是我国首次å�‘行境内外å¸�金èž�债券。
  (2)��。
  1)æ”¿ç–æ€§é‡‘èž�å€ºåˆ¸ï¼Œæ˜¯æ”¿ç–æ€§é“¶è¡Œåœ¨é“¶è¡Œé—´å€ºåˆ¸å¸‚场å�‘行的金èž�债券。
  2)商业银行债券,包括商业银行普通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混�资本债券和�微�业专项金�债券。
  3)è¯�券公å�¸å€ºåˆ¸ï¼ŒåŒ…括è¯�券公å�¸å€ºåˆ¸ã€�çŸæœŸèž�资券和è¯�券公å�¸æ¬¡çº§å€ºåŠ¡ã€‚
  4)�险公�次级债务。
  5)财务公�债券。
  6)金�租�公�和汽车金�公�的金�债务。
  7)资产支��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