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ã€�《ä¸å�Žäººæ°‘共和国公å�¸æ³•》
  1.相关知识
  《ä¸å�Žäººæ°‘共和国公å�¸æ³•》(以下简称《公å�¸æ³•》)于1993å¹´12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l994å¹´7月1日起实施。æ¤å�Žï¼Œåˆ†åˆ«ç”±ç¬¬ä¹�届ã€�第å��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了修订。现行的《公å�¸æ³•》于2006å¹´1月1日起施行,共分13ç« 219æ�¡ï¼Œè°ƒæ•´èŒƒå›´åŒ…括股份有é™�å…¬å�¸å’Œæœ‰é™�责任公å�¸ï¼Œå…¶æ ¸å¿ƒæ—¨åœ¨ä¿�护公å�¸ã€�股东和债æ�ƒäººçš„å�ˆæ³•æ�ƒç›Šï¼Œç»´æŠ¤ç¤¾ä¼šç»�济秩åº�。《公å�¸æ³•》确立了我国公å�¸çš„æ³•律地ä½�å�Šå…¶è®¾ç«‹ã€�组织ã€�è¿�行和终æ¢ç‰è¿‡ç¨‹çš„基本法律准则。
  2.主�内容
  (1)总则。
  (2)有�责任公�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3)有�责任公�的股�转让。
  (4)股份有�公�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5)股份有�公�的股份�行和转让。
  (6)å…¬å�¸è‘£äº‹ã€�监事ã€�高级管ç�†äººå‘˜çš„èµ„æ ¼å’Œä¹‰åŠ¡ã€‚
  (7)公�债券。
  (8)公�财务�会计。
  (9)公��并�分立�增资��资。
  (10)公�解散和清算。
  (11)外国公�的分支机构。
  (12)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