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于2014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A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度起担任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2)2015年10月,审计项目组就某重大会计问题咨询了事务所技术部的B注册会计师,B注册会计师的妻子于2015年6月购买了甲公司的股票,于2015年12月卖出。
(3)审计项目组成员C曾任甲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出纳,2014年10月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9月加入甲公司审计项目组,参与审计固定资产项目。
(4)A注册会计师受邀参加了甲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全体参与人员均获得甲公司生产的移动硬盘作为礼品。
(5)甲公司聘请XYZ公司担任某合同纠纷的诉讼代理人,诉讼结果将对甲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甲公司购买的成本核算软件由XYZ公司和一家软件公司共同开发和推广,该软件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或其关联实体。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事项序号 | 是否违反(违反/不违反) | 理由 |
(1) | 不违反 | A 注册会计师在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上市后担 任关键审计合伙人的时间没有超过 2 年,不违反有关独 立性规定。 |
(2) | 违反 | B 注册会计师属于审计项目组成员/B 注册会计师的咨询 意见直接影响审计结果,其妻子在审计期间拥有直接经 利益,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3) | 不违反 | 审计项目组成员 C 在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之前加入事务 所,且其在审计项目组中的工作,不涉及评价其就职于 甲公司的子公司时所作的工作/出纳工作,因此,不会 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4) | 违反 | A 注册会计师不得收受甲公司的任何礼品/收受甲公司 礼品属于不当行为。 |
(5) | 违反 | 为审计客户担任诉讼代理人,且该纠纷所涉金额对被审 计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将因自我评价/过度推介对独 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6) | 违反 |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所参与了甲公司重要财务系统 的设计/参与设计的成本核算软件构成甲公司财务报表 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成的信息对会计记录或被 审计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 重不利影响。 |
6.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合伙人考核的主要指标依次为业务收入指标的完成情况、参与事务所管理的程度、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及业务质量评价结果。
(2)事务所所有员工须每年签署其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书面确认函。对参与业务的事务所外部专家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由项目组自行决定是否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3)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由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共同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程序以及如何调整,由项目合伙人执行调整后的业务计划。
(4)事务所质量控制部门每三年进行一次业务检查,每次检查选取每位合伙人已完成的一个项目。
(5)所有项目组应当在每年4月30日之前将上一年度的业务约定书交给事务所行政管理部门集中保存。
(6)事务所应当自业务报告日起,对鉴证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2年。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不恰当。事务所应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政策/应将业务质量放在第一位。
(2)恰当。
(3)不恰当。应由项目合伙人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程序及如何调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应参与决策,否则影响其客观性。
(4)恰当。
(5)不恰当。业务约定书应当纳入业务工作底稿。
(6)恰当。
2017年注册会计师网校新版教材课程上线,零风险保通关,讲师授课,4大专项通关体系全程助力通关!【点击马上试听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