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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强化练习及答案(五)

来源:233网校 2013年1月31日
  知识点:以共同财产设定抵押的相关规定
  共有关系中就共同财产设定抵押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是按份共有,则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
  B、如果是按份共有,抵押无效
  C、如果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应当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才能设定抵押
  D、如果是共同共有,其他共有人不同意的,抵押无效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以共同财产设定抵押的相关规定。在共有关系中就共同财产设定抵押,法律有特别规定:如果是按份共有,则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如果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应当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才能设定抵押,否则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知识点:地役权的消灭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合理期限内经()催告未支付费用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使地役权消灭。
  A.两次
  B.一次
  C.三次
  D.四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的消灭。根据规定,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知识点:用益物权的设立
  下列关于用益物权的设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
  B.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D.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用益物权的设立。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知识点:抵押权的效力
  2010年8月3日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将其所有的一幢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一年。2010年10月19日甲又将该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与丙签订借款合同,并书面告知了乙。2011年4月19日借款合同到期,甲未能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在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因抵押合同无效
  B.乙在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因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乙在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但应与房屋的受让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D.乙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权居住由房屋的受让人决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效力。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知识点:抵押的财产范围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债务人可以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有()。
  A.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地承包经营权
  B.依法被监管的财产
  C.股份有限公司依转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D.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抵押的财产范围。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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